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20170330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自201741日起,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现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1000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250

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

变更费

250

出具商标证明费

50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

商标异议费

500

撤销商标费

500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

商标局

2017330

http://sbj.saic.gov.cn/sbyw/201703/t20170330_176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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